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应退出郑州人才公寓的10种情况(2023最新)

发布日期:2023-04-27 18:41:54 来源:本地宝 分享

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应当退出承租房:

(一)转租、出借或擅自调换承租房;


【资料图】

(二)改变承租房用途;

(三)故意损坏或擅自改装承租房;

(四)承租人本人、配偶、未成年子女在郑州市内五区和郑东新区、郑州高新区、郑州经开区因购买、继承、受赠、婚姻状况变化等原因取得自有住房或承租其他保障性住房的;

(五)租赁期满未提出续租申请的;

(六)续租申请和动态审核不符合条件的;

(七)无正当理由,连续3个月以上未缴纳租金等应缴费用的;

(八)在承租房内从事或存在违规违法活动的;

(九)因工作调动、辞退、辞职等原因离开郑州市的;

(十)其他违反合同协议或信用承诺需要退出承租房的情形。

人才公寓承租人违反以上规定,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承租房内的个人物品搬出,经运营机构验收并结清相关费用后办理退租手续。逾期不退、拒不腾退的按照租赁合同有关约定执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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